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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快出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

1999-07-06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李海秀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7月5日电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上,专家们呼吁尽快出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,使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有法可依。同时要像抓环保那样,让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性家喻户晓。

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成立于1994年。鉴于原聘期已到,建设部、国家文物局根据工作需要,研究决定专家委员全部续聘并做了增补,由原来的15人增补到现在的26人。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:研究总结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,提出政策建议和技术咨询意见;协助审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重要项目的建设方案;监督检查保护规划的实施和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;协助解决保护与建设中遇到的具体技术性问题。

专家们围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现状,存在并亟需解决的问题及相关议题,在会上纷纷谈了各自的看法。专家们谈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越来越艰巨,形势非常严峻。目前最突出的问题包括受经济利益驱动,开发热从生地开发延伸到熟地重建,随着城市新区建设用地日趋紧张,开发亦转向了建成区。目前一个很明显的误区是视城市老区为一张白纸,要统统拆掉,予以彻底“重建”。不仅把历史上形成的很多有历史、文化、科学价值的实物都拆掉,而且也把居民、邻里文化生活组织、民俗、民风等一股脑儿迁出,割断了社会、文化、历史的连续,对老城区的文脉和整体风貌的继承与发展,造成威胁。专家们建议尽快出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,这样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有法可依,就能落到实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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